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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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