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提问内容:我公司准备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价格未超原价,我想如何开票,如何申报?
答复: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如售价超过原值,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售价未超过(含相同)原值,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按减税或免税申报。
- 上一篇:个人兼职去讲课如何纳税?
- 下一篇:没有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的处罚
- 07-15购房该如何缴纳房产税
- 07-15粮食企业销售农产品能否开普通发票
- 07-22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的区别
- 07-1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税
- 07-15补税要补的税主要有哪些
- 07-09营改增36号文件解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 07-23营销策划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 07-09变更公司名称后怎么开票?
- 07-15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可否作为财务
- 07-15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