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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三个月前与个人订立车辆买卖合同,购买私人黑牌轿车一辆,三个月后,过户没有办下来,但公司已按合同交付车款,请问该怎样进行帐务处理?
答:该车辆虽然实质上属于贵公司的资产,但由于未过户,在税法并不认定该车辆属你公司的资产,因此与该车辆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有关的养路费,行驶费不可作为贵公司的费用支出。在会计上也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因为在年度报表审计时,是以车辆行驶证上的单位为依据确认是否为企业的资产的。因此贵公司的税务损失较大,建议尽快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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