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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表作出修订。自2008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使用修订后的申报表进行申报。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和数据的可采用度。
经记者核对,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的信息;二是细化了财产所得的信息;三是增加了应纳所得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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