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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借自然人款,付自然人利息时,无法取得自然人到税务局开的利息发票,自然人也未交利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相关税款,只凭自然人的借款合同、领取利息的白条和签字的身份证领取利息,自然人领取的利息能否凭白条作所得税前扣除? 答:
不能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应以对方开具的应税项目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个人无法开具应税项目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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