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问:我公司是一上市公司07年在福利费中列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费用,用合并计税工资吗?
答:按照国税发[2000]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而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人员工资等。基于以上规定,你单位以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 上一篇: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建帐?
- 下一篇:加工业务是否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 07-15粮食企业销售农产品能否开普通发票
- 07-15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可否作为财务
- 07-23营销策划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 07-15补税要补的税主要有哪些
- 07-1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税
- 07-15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
- 07-22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的区别
- 07-15购房该如何缴纳房产税
- 07-09变更公司名称后怎么开票?
- 07-09营改增36号文件解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