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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近期取得了一些税局代 开的发 票,发现抬头处因税局开票人员打印错误,加盖了更正章,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不能涂改的,这些发票还是有效的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涂改发 票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据此,被涂改过的发 票应退回开票单位作废,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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