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银行存款发生比较频繁,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和双方入账时间的不同,往往会产生未达账,即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却暂时不能入账,致使双方余额不能达到一致。这种未达账通常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已经收款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2)企业已经付款入账,银行尚未入账。
(3)银行已经付款入账,企业尚未入账。
(4)银行已经收款入账,企业尚未入账。
以上这些未达账应经过企业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除了对双方记账错误应各自加以改正外,对双方的未达账可以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根据下列公式加以平衡。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销售返利中存在的税收问题
- 07-23营销策划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 07-15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
- 07-09变更公司名称后怎么开票?
- 07-1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税
- 07-15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可否作为财务
- 07-15粮食企业销售农产品能否开普通发票
- 07-09营改增36号文件解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 07-15购房该如何缴纳房产税
- 07-22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的区别
- 07-15补税要补的税主要有哪些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