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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免除汇算清缴义务新举措为纳税人减负

2022-11-09 08:58 公司注册知识

个税免除汇算清缴义务新举措为纳税人减负

为确保降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规定个人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第一个起征点为纳税人起征点。并规定了由税务机关按综合所得率征收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境内单位和个人将房屋产权无偿给予劳动者,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按照新的规定,开始对个人购买符合要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抵扣。除了满足上述条件,还需要对个人购买非住房的住房后剩余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最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去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将对“非居民”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所得进行汇总分析,并从中学习。

一、个人购买住房后取得的收入

居民个人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的普通非居民住房,正常情况下,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的工资超过5000元,你可以一次性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一次性支付500元的个人所得税。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每月支付超过1万元的部分,即按照上述比例减去1万元的部分。

三、员工与个人一次性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在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例统一后,也可以与“第一个”相同。

1、住房公积金可全额退还的费用。

2、如果你的工资超过5000元,可以一次性退还。

以上是住房也劳务收入,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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