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托收承付的承付是什么意思?所谓托收承付,在托收过后最重要的就是承付了,那什么是承付呢?承付就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及时通知付款单位。付款单位在承付期内审查核对,安排资金。
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是要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别来说,验单付款是要在三天的承付期内(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如果付款单位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例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从付款单位的帐户内付出,按照收款单位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单位。
验货付款是要在十天的承付期内(从运输部门向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单位在收到提货通知后,应即向银行交验提货通知。付款单位在银行发出承付通知后(次日算起)的十天内,如未收到提货通知,应在第十天将货物尚未到达的情况通知银行。如不通知,银行即视作已经验货,于十天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单位。在第十天,付款单位通知银行货物未到,而以后收到提货通知没有及时送交银行,银行仍按十天期满的次日作为划款日期,并按超过的天数,计扣逾期付款赔偿金。在这里还要提示大家一下,采用验货付款的收款单位必须在托收凭证上加盖明显的“验货付款”字样戳记。托收凭证未注明验货付款,经付款单位提出合同证明是验货付款的,银行可按验货付款办理。
对于托收承付的承付来说,不论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单位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在承付书上签注意见送交银行,银行应当立即办理划款。如因价格或数量、金额的变动,付款单位可以多承付款项,手续是在承付期内向银行提出书面通知,银行即可随同当次托收款项划给收款单位。但付款单位不得在承付货款中,扣抵其他款项或以前托收的货款。
承付货款分为验单付款和验货付款两种,是要由收付双方商量选用,并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别来说,验单付款是要在三天的承付期内(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如果付款单位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例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从付款单位的帐户内付出,按照收款单位指定的划款方式,划给收款单位。
验货付款是要在十天的承付期内(从运输部门向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单位在收到提货通知后,应即向银行交验提货通知。付款单位在银行发出承付通知后(次日算起)的十天内,如未收到提货通知,应在第十天将货物尚未到达的情况通知银行。如不通知,银行即视作已经验货,于十天期满的次日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单位。在第十天,付款单位通知银行货物未到,而以后收到提货通知没有及时送交银行,银行仍按十天期满的次日作为划款日期,并按超过的天数,计扣逾期付款赔偿金。在这里还要提示大家一下,采用验货付款的收款单位必须在托收凭证上加盖明显的“验货付款”字样戳记。托收凭证未注明验货付款,经付款单位提出合同证明是验货付款的,银行可按验货付款办理。
对于托收承付的承付来说,不论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单位都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在承付书上签注意见送交银行,银行应当立即办理划款。如因价格或数量、金额的变动,付款单位可以多承付款项,手续是在承付期内向银行提出书面通知,银行即可随同当次托收款项划给收款单位。但付款单位不得在承付货款中,扣抵其他款项或以前托收的货款。
- 上一篇:《政府会计准则》简介
- 下一篇:在开发阶段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 07-15购房该如何缴纳房产税
- 07-15仅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可否作为财务
- 07-09营改增36号文件解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
- 07-22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的区别
- 07-23营销策划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 07-15补税要补的税主要有哪些
- 07-15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
- 07-15粮食企业销售农产品能否开普通发票
- 07-1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税
- 07-09变更公司名称后怎么开票?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