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描述: 我司有一单出口要做免税申报,不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5号第二条说要办理备案手续,第八条说资料留存企业备查。这不是前后很矛盾。具体要办哪些手续? 问题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5号第二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附件2),办理备案手续。
因此,若你司属于放弃退免税而适用免税或者征税政策,应办理放弃退免税的备案手续,若是属于根据规定应做免税申报,只需要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前后是不矛盾的。
- 上一篇:如果发生出口退运和索赔 如何处理
- 下一篇:出口退税问题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