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
我公司参加展销会时向主办方支付展位费用,取得一张加盖了主办方发票专用章的收据,请问取得此收据可以入账吗?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此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凭证入账,应该以正规的合法发票入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上一篇:如何申请办理增加发票最高持有数量
- 下一篇:企业转移地点剩余发票能否异地使用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