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在办理名称变更后,一般都会重新制作新的公章,往往容易忽视发票专用章的更新,部分用票单位贪图方便,直接使用旧的发票专用章,却不知道这样的粗心行为将会受到处罚。
发票专用章是用票单位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凡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更名,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后,地税的征管系统会根据税务登记变更的内容及时调整发票在线系统中收款方的名字。更名的单位在完成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后,如果不重新刻制新章,继续使用印有旧名字的发票专用章,就会出现盖章单位与收款方名称不一致的情况,这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属于虚开发票的,最高可以处五十万元的罚款。
为此,市地税局提醒:个体工商户、企业单位完成地税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后,应及时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专用章备案。
- 上一篇:申请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下一篇:取得国际货代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吗?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