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您好!请问我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房屋需拆除,如果形成财产损失,需要中介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吗?另外,折除房屋涉及到房产税的问题,是也要到地税机关去备案认定?
答:需要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的。
根据《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规定,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申报审批财产损失的,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根据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材料以及《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其他证据,出具涉税鉴证证明。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对企业盘亏、报废、毁损、被盗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以及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发生的损失,收集齐全《办法》相应规定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涉税鉴证证明。您单位发生房屋拆除,形成损失,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理应按上述规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房屋拆除,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房屋拆除后,该处房屋将不存在了,其房产税义务已经消失了。
- 上一篇:公司出售房产需交何种相关税费
- 下一篇:员工上下班交通费要纳个人所得税吗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