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我公司是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到外市收购农产品,请问能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吗?若不能开具,需要怎么处理?
答:您好!收购发票也是发票,也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的使用有严格的区域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同时,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明确:收购凭证的印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细则有关发票印制的规定办理,对收购凭证的发放、使用、保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做出统一的规定。各个省份也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制定了当地的具体执行办法,比如《安徽省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及进项税额抵扣管理办法》(皖国税发[2002]5号)。
所以到外市收购,需要咨询当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发票不能跨省区或市使用。
中华会计网校- 上一篇:内部承包费是否缴营业税
- 下一篇: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扣问题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