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环境评估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其中,环境评估属于鉴证咨询服务中的鉴证服务。因此,资产评估属于“营改增”范围。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