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请问我们企业发生的跨年度的广告费如何扣除?
答:跨年度的广告费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扣除,属于当期的费用应在当期扣除,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款项收到也不得在当期扣除。即按合同中规定的广告期间,如2011至2013发布相应的广告宣传,就应2011年至2013年期间进行所得税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因此,跨年度的广告费除按权责发生制扣除外,超过税收标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07-15企业因人事变动,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遗
- 07-15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 07-22化粪池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 07-15预收房屋租金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 07-15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是否需要备案
- 07-15建筑公司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项而收
- 07-1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 07-15发票不是税前扣除的唯一凭证
- 07-15转业的士官自谋职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 07-15保险赔偿金的进项税如何处理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