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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地产企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事项有哪些?
答:《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
(1)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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